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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胜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学习《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规范(试行)》及《民法典》中常用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1-01-15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山东鲁胜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主任马卫峰的带领下学习《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及民法典中办案时常用司法解释适用规则,全所律师积极响应认真学习。

        会议首先由主任马卫峰就上年律所的各项工作做了总结,要求每位律师对律所的各项制度认真对待,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对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文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马卫峰主任带领大家针对民法典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做了重点学习,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的实际运用做了详细解释,学习气氛浓烈,收获颇多。




 


编辑、摄影:高圆圆